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第二批项目申报的通知》(黔科通〔2021〕24号)要求,为积极推进2021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第二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在规定时间内积极组织申报,争取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支持。

一、申报方式及时间

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A4纸打印,装订成册(胶装)加盖公章,装订顺序为“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绩效目标表”“附件材料”;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lpssghk@163.com,命名格式为“申报单位-申报项目名称”,并于2021年5月2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版申报资料报送至市科技局战略规划与资源配置科。

二、申报类别

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详见附件)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基本要求

    1.申报主体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同一单位 限报1个项目。

    2.申报单位应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技术装备等 基础条件,运行管理规范,无不良诚信记录。

    3.申报单位应具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机构健 全,财务管理规范,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有研发投入且按规定 进行年度会计核算。

    4.企业有在研中央引导资金和省科技重大专项(含参与单位)、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不再支持。

    5.巳申报2021年度第一批引导资金的项目不能再次申报第 二批引导资金项目。

    (二)项目人员基本要求

    1.项目负责人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尚的学术水平和创新 能力,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保证有足够的 时间投入,能实质性参与项目的组织实施。项目负责人应明确在 项目申报单位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须提供合同协议或相 应佐证材料。

    2.项目负责人申报本年度贵州省科技计项目不得超过1项, 项目负责人在研贵州省科技计划项目(含引导资金项目)2项(含 2项)以上,或项目负责人有到期未验收(含申请延期到期及引 导资金项目)的贵州省科技计划项目,不得新申报引导资金项目。

四、咨询电话

战略资源与资源配置科:吴林秀  0858-8224508

五、注意事项

请仔细阅读省科技厅申报通知,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提交项目申报资料。

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第二批项目申报的通知

          2.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2021年5月7日

 

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第二批项目申报的通知.zip

 

附件2: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