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六盘水市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贵州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需要统一的特殊技术要求制定地方标准。
2、有关法律法规对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修订地方标准有约束性规定的,以及不具有地方特色的一般性工业产品标准、食品产品标准和检测方法,均不予立项。
3、已实施的市级地方标准超龄超过5年,经复审需要修订的;或标龄未满5年,因法律法规、科学技术发展、社会需要发生变化,或标准实施中需要进行修改、完善的,可以申报标准修订。
二、申报时间
2021年8月1日前,邮寄材料以寄出时间为准。
三、申报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公章)报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科。
联 系 人:邓体荣
联系电话:0858-8269650
邮箱:664726566@qq.com
附件:
1、2021年市级地方标准立项指南;
2、有关法律法规对市级以上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修订地方标准的约束性规定;
3、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_T4754-2017)。
六盘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8日
有关法律法规对市级以上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修订地方标准的约束性规定.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