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住建通〔2019〕131号
各县(市、特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盘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物业管理协会、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
为树立行业标杆,推广先进经验,激励我市物业服务企业坚守服务本质,不断推进行业标准化、专业化建设,促进行业自律和行业健康发展,我局拟成立六盘水市物业管理评审专家库,现特向全市公开收录物业管理评审方面人才,建立六盘水市物业管理评审专家库,诚邀各单位、企业积极推荐人选或个人自荐加入。请贵单位收文后,将本单位、企业符合以下条件的专家名单汇总(并附相关材料),于5月31日前加盖公章(或自荐人签名)后反馈至我局。(联系人:张庆钊;联系电话:8225187)
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我市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客观公正、行为规范、廉洁自律。
二、热爱物业管理事业,具备较高水平的物业管理政策法规水平;有丰富的物业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在专业技术领域内享有较高声誉;管理中未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和重大投诉,未曾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行政主管部门追责。
三、连续从事物业服务管理专业领域及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在物业服务管理专业领域及相关领域领导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具有特殊专长或业绩较为突出,提供经认可的有关业绩资料和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
四、具有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有物业管理工作经验的教育工作者;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公正廉洁,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工作协调能力。
五、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所在单位、公司支持认可,能按时参加评审工作。
六、本人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
七、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八、被推荐人或自荐人对所提交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
2019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