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特区、区)教育局、精神文明办,市直各中小(中职)学校:
按照《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要求,全力助推文明城市创建,提高全市中小(中职)学校文明程度,增强广大师生的幸福感,经市精神文明办、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中职)学校开展2019年市级文明校园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要求
全市中小(中职)学校必须积极参与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创建文明校园的学校参与率达到100%。
二、评选名额
全市评选市级文明校园60所。评选工作采取竞争性差额评选方式进行,推荐分配名额为:六枝特区20所,盘州市24所,水城县21所,钟山区15所,市直学校2所。
三、评选程序
评选活动按学校创建、自评申报、县级推荐、市级评定的程序进行。
(一)学校自评。学校根据创建活动标准要求,扎实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创建全过程,落实到创建各环节。根据《六盘水市小学文明校园测评细则》和《六盘水市中学文明校园测评细则》,各县(市、特区、区)管辖的中小(中职)学校量化自评须达到80分以上,向辖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市直中小(中职)学校向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二)县区推荐。各县(市、特区、区)教育局、精神文明办对所辖各学校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依据中学、小学文明校园测评细则,对申报学校进行实地查验和评审,评审过程要注重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等活动有机结合,达到85分以上可评为县级文明校园。2019年每个县(市、特区、区)至少评选县级文明校园50所以上,相关评选文件报市教育局备案。各地在县级文明校园的范围内,在评审公示的基础上,按得分高低和分配名额择优推荐参评市级文明校园。
(三)市级评选。市教育局、市精神文明办对推荐材料进行评审,对市直学校进行实地测评,对县级文明校园有关情况进行认真核实,评估达到90分以上的,经过社会公示后,报请市文明委进行命名,并适时择优推荐参评省级文明校园。
四、工作要求
(一)及时高效报送材料。10月25日前,各县(市、特区、区)教育局、精神文明办,市直各中小(中职)学校需报送以下材料:
1.各县(市、特区、区)教育局、精神文明办报送材料包括:
(1)由各县(市、特区、区)教育局统一填报的《六盘水市市级文明校园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1);
(2)由各申报学校填报的,县区审核通过的《市级文明校园申报表》(附件2);
(3)各申报学校填报的申报材料,包括“市级文明校园”申报材料(3000字以内)、工作成果图片(附文字说明)10张;
(4)各县(市、特区、区)教育局、精神文明办对推荐县级文明校园的公示材料。
2.市直各中小(中职)学校报送材料包括:
(1)《六盘水市市级文明校园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1);
(2)《市级文明校园申报表》(附件2);
(3)各申报学校填报的申报材料,包括“市级文明校园”申报材料(3000字以内)、工作成果图片(附文字说明)10张;
所有材料报送纸质版一式三份,同时附电子版,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报送。
(二)加强宣传展示工作。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与创建文明校园,加强创建工作的宣传展示,做到全体师生人人知晓,对“六个好”熟记成诵。按相关要求在校园网积极宣传创建工作,校内设文明校园专栏、设立校史馆(或校园荣誉墙),在校园广播(电视)、校办刊物刊播文明校园创建内容,营造创建文明校园的良好环境和浓厚氛围。加强文明校园创建、管理的体制机制建设,形成常态化、规范化工作。市精神文明办、市教育局将不定期加大抽查巡查力度,对创建工作质量不高,甚至弄虚作假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联系人:谢晶
电话:8202813
邮箱:2848291499@qq.com
六盘水市教育局 六盘水精神文明办
2019年10月23日